前言
這一門課是從保羅「身體的比喻」得到的靈感,我不再用「機構」來作為看待教會的主要方式,就像我們過去講教會的「體制」或教會的「增長」等等。我把教會看成一個有機生命體,借用醫學、養生這些詞彙,像是健康、疾病等等,換一種方式來想像教會、來探討教會的問題,所以叫做教會「病理學」。或許之後各位可以有一些對策——不過,那是教會的「養生」,是另外一件事了。在繼續談下去之前,有幾件事要先釐清。
我們需要教會論嗎?
我們研究三一論,我們研究基督論、聖靈論、救恩論、終末論……把這些弄好不就可以了嗎?這年頭我們還需要教會論嗎?我底下要問幾個問題:
有一位自己開拓教會的傳道人,幾年後因為帶領了幾位新信徒的朋友、有些新會友要受洗,他想:怎麼辦呢?後來,他決定自己去邀請幾位牧師來為他按牧——因為「施洗」需要牧師來做,所以就有了按牧。請問:這樣子的按牧是合宜的嗎?你的看法怎麼樣?按牧是誰的職權?何謂按牧呢?我們都在這樣做,但是這樣合宜嗎?這是合法的按立嗎?我問了一些很尖銳的問題,「誰可以按牧」?
如果這樣做是合宜的,我們如何看待牧職及教會的權柄?如果這是非法的作法,那就很麻煩了——這位被「神學上不恰當」所按立的牧師,為別人施洗,那又是如何呢?
若是把這件事情再擴大一點點:一個開始了很多年的獨立福音機構,他自己的同工可能在教會裡事奉,或是擔任執事或是傳道,後來可能有一些其他原因考量,他們覺得需要為自己的同工按立做牧師,所以這個機構就決定邀請幾位牧師來成立一個牧師團,為他們的同工按立牧師。當然,第一位同工是最資深的,以後依序就有一些人來按牧了。請問,這是怎麼一回事呢?
此外,還有一個困擾我很多年的疑問, 真的非常的多年,不想沒事,想了覺得滿可怕的,就是那個分裂出來的教會、或者某某人自創的教會 這樣的教會有正當性嗎?
我說的正當性,並非在談這個人傳的福音很純正,或是他的三一論有沒有問題……我不是在談教義的純正,我在問的是這個教會「合法性」的問題。打個比方,某某人的太太非常賢慧,持守傳統家庭、相夫教子、伺候公婆、料理家務,可以說是才德的婦人。那我們要問 這個女人 對!這叫做她所做的一切事情都非常的好。那麼,我想問的是正當性:這位女士是這位先生的合法妻子嗎?這問題很尖銳,有人會說,用馬太福音十八章所提,有兩三個人奉耶穌的名聚集,就有耶穌跟他們同在—那不就是教會嗎?問題是,我們看那一段經文的上下文談的是教會懲戒,所以耶穌提到兩三個人時,應該是指合法的見證人。尤其在馬太福音, 見證人都是要兩個以上,經過合法作證、合法程序之後,他們的裁決是有效的。按照祂的福音所做的裁決是有效的,祂會為其背書。所以,在地上綑綁的在天上也捆綁,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釋放。從十六章到十八章,整個作為一貫的信息,所以我沒辦法用那一段聖經來定義什麼是教會。它有合法性嗎?它就是那個回到兩千年以前使徒行傳第二章的五旬節聖靈降臨,一百二十個人的那一個教會嗎?如果它是,怎麼是?
我想到保羅在加拉太書的論證,他用亞伯拉罕兩個妻子的小孩來論證新約舊約兩種執事。他說有一個自然生的小孩,而且還比較早生呢!但問題是夏甲的小孩沒有正當性,他是小三生的,他將來承受產業的時候會被趕出去。我不禁思想:我們去傳福音、我們帶領人,我們應許人家有一切天國的福份,會不會將來承受產業時,竟然是被趕出去的呢?所以教會有沒有正當性,以及基督徒是不是耶穌基督的新娘、是祂合法的元配所生,還是小三所生?還有那個從後門偷偷闖進來的呢?這一些問題都是教會論的問題。
我們談論教會的願景或如何發展時,若沒有很堅實的神學理論基礎,恐怕我們是在胡說八道(請原諒我的用詞)。我們若使用沒有理論基礎的事工實踐,那不就是在胡作非為嗎?
第二,先處理「疾病的觀念」
什麼叫做「病」?何謂疾病?疾病的定義很受文化所制約。對疾病,我們至少有兩層概念需要釐清。首先,就是我們可以觀察到的病兆。比如說打噴嚏、流鼻水 ,或是病人的體溫達39度半,可以觀察的現象,比方說臉發紅等等。其次,是命名。如:他有沒有生病?這是什麼病?就是對於觀察那些現象的詮釋。如何詮釋?什麼叫作異常?這個是文化所制約的。
舉例來說,在中古世紀以前的中歐地區,當然所有人出生都是一樣,所有嬰孩出生時脖子是細長的,可是隨著年齡慢慢成長、脖子慢慢變大;人們的脖子都變大,而因為如此,他們認為這很正常,因為每個人都是這樣。直到有一天,他們遇到一個遠地的海邊來的人,他出生時脖子小小的,成長之後脖子還是這樣子,沒有變很大。
「啊!你有病!」
「 你們才有病!」
「啊!你畸形,你的脖子沒長大!」
「你們才畸形咧!為什麼脖子長那麼大?」
到底誰是有病的呢?我們可以從這個例子看見,一個疾病的定義是文化制約的結果。如果大家都這樣,我們就不覺得異常,如果大家都覺得異常,就代表真的是異常嗎?到底是誰有病呢?直到我們遇到另一個文化的人,才能瞭解。幾百年後,我們才發現,原來問題產生在中歐內陸地區的食物,人們比較沒有吃到海裡面的東西,所以整個地區普遍缺碘,嬰孩慢慢長大成人,每個人的脖子都會長大。後來,他們開始吃海產之後,就不再有這種情況。其實,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甲狀腺腫大,是食物缺碘引起的,這個是生理的現象。
精神疾病就更麻煩了 什麼是精神異常?而異常要多異常才叫作疾病?這些問題很棘手,疾病診斷手冊就越來越厚、越來越厚,到了一個地步就有人說沒有一個人是正常的!
還有一種叫作「文化症候群」,就是說有些疾病只在某個特定文化裡面才有,其他地方的人並沒有這種病。比如說,美國有「外星人綁架症候群」:睡覺睡到 半夜,忽然之間驚醒,但想動卻動不了、想叫卻叫不出來、胸口有巨大的壓力,產生恐怖的夢靨,然後赫然發現:「糟糕!」腦袋閃過一個念頭:「我被外星人綁架了!」
類似的現象,或者說同樣觀察得到的現象或病兆,在台灣也有——睡覺睡到一半,突然醒來,因為某個恐怖的夢靨:睡覺睡到 半夜,忽然之間驚醒,但想動卻動不了、想叫卻叫不出來、胸口有巨大的壓力,產生恐怖的夢靨,然後赫然發現:「糟糕!」腦袋閃過一個念頭:「我被鬼壓床了!主耶穌啊!救我!」掙扎了幾分鐘,說時遲那時快,主耶穌救了我,突然間鬼走掉了,可以喘一口氣、可以起來、可以說話了,然後整個背都濕掉了。同樣的現象,在美國說是被外星人綁架 在台灣叫作鬼壓床—這是個疾病。不過,醫學專家有研究,這種現象叫作「睡眠癱瘓症」。
還有一個例子,廣東或南洋地區有一種特殊的文化症候群稱為「縮陽」。
這是怎麼回事?他們會看見,比如說一個男子赤裸著下半身並且抓著自己的生殖器在路上狂奔、哀號,這是怎麼回事?他們說這叫作縮陽,因為那個男子跟一個狐狸精發生性關係,他的陽氣被狐狸精吸走了,所以他看見自己的生殖器好像越來越小、越來越小 就開始恐慌起來。別的地方從來沒有這種病,幾十年前只在廣東或者廣東人移民出去的南洋地區有這種現象。事實上,那是一種恐慌症,不叫作縮陽。總結來說,人們的知識建構很受文化處境影響,也就是說,這是地方性的,我們的神學觀念也是如此。
現在很多大學鼓勵要有國際觀,需要努力學英文,所以大學課程要用英文開課;或者我們希望到國外去招收外國學生。不過,國際觀的養成不只是用英文開課,也不只是招收外國學生。順道一提,台灣人用英文開課就很麻煩,使得以英文為母語的人聽不懂,以中文為母語的人也聽不懂。
所謂國際觀應該是能有不同觀點的對話跟會通、能夠同時與兩種以上的觀點來理解這個世界。所以,我們請了外國學生來,如果不能從他們不同的觀點互相激盪、互相學習,使自己原來的預設立場,即自己所在的地方性知識能被挑戰、被改變,那我們就算是沒有國際觀。
用電腦來作個比方:目前一台電腦或手機,只能同時運行一種作業系統;如果我們能夠有一台電腦可以同時運作兩種不同的作業系統,不需切換就可以很穩定的在運用程式之間可以互相交換資料,我想,跨文化觀點的對話會通也會需要這樣的運作。神學也是如此,我們閱讀聖經和神學知識都受到我們的預設立場,也就是我們的文化處境影響。
所以,我們會注意什麼問題?認為什麼是問題?有些事情我們會視而不見, 所以我們需要跨文化對話。
研究方法
我希望研究教會是從聖經的、是神學的,也是社會科學整合的常識。
首先,思考「教會是什麼?」教會有一群人或一個房子或一個理想或一個建制……如何定義教會呢?讓我們回到聖經:他們是神聖子民、是一群人、一個人民團體。如果教會基本上是一群人,所謂的「會眾」有它的歷史沿革、有它的繼承,又有跨領域、跨地理、跨文化的不同的次族群。基本上,這一群人有我們看到的不同面相。
傳統中國詩裡的「天地人」,是因為人活在天地之間。天是什麼?地又是什麼?天,基督教說那是「位格天」;地呢?就是我們所住的大自然;人住在這裡、住在天地之間。現在,回頭想一下「天」的不可思議之處。
我們稱之為「超越界」,人與地基本上稱作「現象」。人從個人一直到群體之間,人在天地之間。那我們怎麼來了解地呢?比如說,人類有物理學、有地質學 還有生物學等等……這是自然科學的領域。那對於人呢?我們有心理學、有社會學、有政治學,還有人類的一些思想、有各種的想法。舉比較個人化的例子,我們有營養學,還有各種工程學,比如說從地裡面可以去煉金、煉銀、煉鐵……然後用來做什麼;我們還有經濟學,看看資源該如何分配。人與人之間,有心理學、 教育學、社會心理學、社會學、政治等等。
那麼「天」呢?這個天非指天文,而是基督教的「位格天」,對基督教來說這就是預設,這個就是預設「天」就是有一位「上帝」。而人跟人之間有所互動,所以需要社會科學來幫助我們。教會是一群人,教會也是一個社會,當然關於教會的書很多,他們當時某些神學信念、某些對天的觀點,以及沒有說出來的,對人的心理、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什麼?是時尚,某些當時的社會科學知識都已經預設在裡面了。當然,經過了若干年之後,我們要回過頭檢視他們那時的神學、心理學、社會學、政治學、經濟學等等,到底能不能經得起檢驗?
教會裡面有治理,這就必須講到權力結構;教會裡有次文化、教會有金流,就有其經濟活動(宗教團體的金流往哪裡去,這是不傳之祕),所以台灣的宗教團體法人法過不了。此外,教會裡還有階級活動,也有組織動力。教會人一多,聚集一起唱哈利路亞時會不會有從眾心理?所以,我們研究時的焦點要放在「人」、在天地之間。
所以,我個人的方法就是做人類學,可以有整全的觀點;換句話說,看見人在他的整個情境中,而不單是一個小面向,不只是講人跟人的關係,也要看見人在他整全的領域中,他們的權力結構、價值觀,他們的預設等等。當然所有的研究都必須考慮到當時所謂「第一人的觀點」。例如,我們是這個圈內的人,我們接受了同樣的預設立場,我們預設只有一位上帝,或者預設某個教會裡面有同等的在想,那個是上帝重用的僕人;他們有共同的想法及預設。同時我們需要有「第三人研究的觀點」,就好像一個記者,他有非常堅定的價值觀、中立、研究非常精準,他能夠常常去觀察:這些人在幹什麼?那些人在幹什麼?同時保持客觀。我們需要同時保持第一人觀點以及第三人觀點。
第二,當我們研究時,會考慮到「尺度問題」。研究的尺度小就是一個人,大一點的 可能是三個、五個、十個,或是一個小組,再大一點點,可以是整個地方堂會,再大一點可能就是一個教派,或者再大一點可以包括整個台灣的基督教群體。若我們用整全的觀點,就不可能研究太大的尺度,所以就從小一點的開始,先放在一個堂會作為一個單位,小一點可以看見個人、兩三個人的小互動,大一點可以看一個堂會在整個教會群體當中的情況。既然人的生活基本上是社會的、政治、經濟、文化的,這些都安排整合在一起,有它的文化、價值,也有它的美學——任何在我們眼前的。 我們想瞭解人時,無法用「化約」(reduction)的邏輯:因為他心理的問題導致身體的問題,進一步導致關係產生問題;或者說:因為靈性的問題,導致他心裡有問題,所以導致身體出問題;或者倒過來:基於他身體疲累的狀況,所以他就打瞌睡,他聚會的時候顯得精神不濟,然後開始被別人排擠,被牧師責備「你不愛主」……我們很容易用線性邏輯來推理,可是人的生活不是這個樣子的!
我們要用一種叫做「系統邏輯」,「系統」就是一個系統內,所有的分子之間彼此都相關,而且互相影響。所以,A是B的原因,B也會是A的原因,它們互相影響、互為因果,這是系統邏輯。舉例來說,一個小組有八個人,他們都是互相影響,他們可能會有某種共同的期待與想法,所以研究教會時,我們要用系統觀點來看這些事情。此外,不能「去脈絡」,一定要在脈絡中詮釋。所以,現在研究教會需要有一個跨領域的,也就是指研究領域的系統進路。不論人數多寡,教會裡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身心系統,他們可以感受到冷熱、肚子會餓了或是沒有睡覺,或者他們吃了同一種食物,每一個都頭好壯壯,也可能吃了一些東西後,每一個人都需要去上廁所;身體與心理會互相影響。當然,教會有它的政治系統,不過,這裡談的不是所謂的「教會政治」(搞一些事情把人給幹掉,然後辭退對方),這裡談的是「權力」。教會裡面有權力,就是權力分配跟運作,事實上,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權力運作,因為必須作出很多決定,然後就開始實踐——房間裡面的桌子和椅子怎麼擺?吃飯時誰來作謝飯禱告?誰來盛飯?誰去洗碗?這些都是「分配」!這些小的事情也有權力問題,大一點的,比如:誰可以講道?誰負責主持會議?誰來設定議題?這些都是所謂「權力」、是政治系統,我們必須加以考量,畢竟這對人有很深的影響。
再來就是經濟,包括有形無形的資源:某個空間誰能使用?某些金錢的用途、預算如何分配?又用在哪些人身上?這些都有影響,我們如何做這跟我們的文化有關。我們認為什麼好、什麼好,我們認為哪一個人是大家長、我們認為買什麼東西有益處,買什麼東西沒價值……這些都是我們的文化。這就是我們的社會,是人與人彼此間的關係。另有一些問題:到底一個教會的組織是屬於比較平行的,還是比較金字塔型的?人跟人關係是什麼?如何彼此稱呼?這是社會。
我們的靈性指著我們跟上帝之間的關係,我們需要了解,這都是「互動」的關係。權利也是,是一種人跟人之間互動的方式,而不是賦予給我一些東西。教會每一個人都是一個複雜的系統,需要用政治學、社會學,用心理學或其他學科的方法,敎會就在這些複雜系統裡面長期互動底下,發展成為她應該會有的樣子。教會本身就有這樣的系統,所以研究教會或研究神學要從哪裡開始?當然,我們就在這個教會群體裡,這裡是我們的處境——教會是什麼模樣?什麼是問題?什麼不是問題?考慮這些面向時,一定要回到基督教,回到聖經、回到神學,以此做檢驗、做判斷——對於我們的問題,聖經給我們什麼回答?什麼問題在聖經裡是大問題?什麼問題在聖經裡不是大問題?我們需要了解這些,然後再回到我們的處境。所以,研究神學是「從處境到經文,再到處境」的流動,這個流動是一個詮釋循環。我們詮釋處境,然後再詮釋聖經,再回來詮釋處境,這同時也是一個建構的循環。
我們在建構知識,我們必須在兩千年大公信仰底下好好的反省:教會是什麼?什麼才是好的、健康的教會?什麼樣的情況是異常?
基督徒需要做出神學判斷;我們經常會主張聖經怎麼說,然而,聖經並不容我們囫圇吞棗,聖經需要多次的再詮釋:先從處境開始診斷問題,然後回到聖經,看看我們的神學答案是什麼?最後回到現況,論述我們該怎麼做?該有什麼樣的選擇?(待續)
(影片蒙獲允准轉載;本篇文章係根據潘秋郎牧師「教會病理學第一講」影片之論述內容稍作文字編修,未經講者過目。)
引用通告: 2019年5月代禱信 – 基督教華人教會教育研究中心